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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01/21/2008 09:51:04

代訓收費標準  

資料提供:林進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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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-- 林進龍先生 電話(049)2332131分機215。
>> 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代訓班次經費計算標準參考表       單位:元
項  目
單位 金 額 說 明
(每班45人)
一週班(五天)
A=B+C+D

A
168,700
(119,250)

住宿班各項費用平均每人每日750元;
不住宿班每人每日530元,
含講師鐘點費、伙食費、業務支出等。
講師鐘點費
B
小時 B
50,000
本項金額依所排課程時數,以及依外聘(16,000元)、內聘(800元)性質核實計收。
伙食費
C
人日 C
33,750
每日150元(早餐30元、午晚餐各60元)。
業務支出
D
D
84,950
(32,500)
住宿班84,950
不住宿班(32,500)
用途:
◎ 學員教育用品及書籍資料費。
◎ 水電、瓦斯、油料、生活用品等消耗費用。
◎ 講座及相關人員接待。
◎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、環境清潔維護及工作人員差旅費、加班費等所需費用。
備註:

◎一週班以內班次(每班以45人計費),訓期三週以上業務支出以九五折計收。

◎ 一週班100人以上(未分班上課),業務支出以九五折計收;訓期三週以上業務支出以九折計收。
◎ 一週班300人以上(未分班上課),業務支出以九折計收;訓期三週班以上業務支出以八五折計收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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