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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一日研資字第○九七○○○四八二號函訂定
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日研資字第○九七○○○一九一七號函修正
中華民國一○○年一月十四日研資字第1000000232號函修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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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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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公務人員多元化學習,激發潛能,提昇工作知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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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級政府機關(構)、公立學校公務人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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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本中心年度好書介紹之書籍。
(二)本中心指定之刊物。 (三)本中心電影讀書會指定之影片。 (四)其他本中心指定之優良作品。 上開閱讀範圍請至本中心全球資訊網站http://www.rad.gov.tw/查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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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要點所定閱讀範圍自行完成書籍、刊物、影片、文章之閱讀或欣賞,並撰寫心得報告一千字以上,上傳至本中心全球資訊網-讀書會之「心得撰寫」。(http://www.rad.gov.tw/sys/approve/write.php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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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書籍、刊物部分:心得報告經評審評定為九十分以上者,核發認證時數三小時;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者,核發認證時數二小時;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者,核發認證時數一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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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影片、文章部分:心得報告經評定為七十分以上者,核發認證時數1小時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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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心得報告撰寫獲評七十分以上之文章,每季公告於網站,不另支付撰稿費,撰寫優良者本中心得選擇刊登於本中心刊物,並依規定支付撰稿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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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認證結果以每季一次上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為原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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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非屬本中心指定之閱讀範圍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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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抄襲他人著作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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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字數未達一千字以上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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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其他經評審委員評分未滿七十分以上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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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心得報告之評審,由本中心指定之人員擔任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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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成績之評分標準,包括整體內容50%、創意20%、結構15%、修辭1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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